好!他们父女俩一个月吃了五回冰淇淋,吃掉两瓶白猫洗碗液。那下个月就不买白猫洗碗了,让他们父女俩去洗碗!这样,钱就又省回来了。
精打细算,是生活的学问,而且是门非常高深的学问。
邻居们经常问于薇:“怎么兰兰和她爸爸关系那么好啊?”
于薇表面上回答:“因为我家金平很有耐心。”其实她是想说:“因为两个人都是小孩,一个十岁,一个顶多十二。”
金平疼女儿,整个警局都知道,金平经常带着女儿来警局上班。到不是说于薇不能照顾女儿,或者没时间照顾。完全是因为女儿喜欢跟着爸爸。爸爸好欺负,好说话,妈妈不好欺负,不好说话。
等到有情况,需要金平进入手术室时,他就把女儿托付给大家照顾。因为他不能带女儿进入手术室,如果女儿看到那些破坏严重的尸体,绝对会留下阴影的。金平虽然幼稚,可这一点他还是很清楚的。
金平进入手术室,有时一待就是一天。金彩兰就在整个警局里到处溜达,她走到哪里都讨人喜欢,简直像个小明星一样,到处是拥趸。女警们给她梳小辫,男警们喜欢教她打拳。
姜海峰尤其喜欢金彩兰,因为姜海峰有三个儿子,个个都像他。也就是说,个个都无法无天。老婆管不了,他更管不了。他骂他们,他们顶嘴。他打他们,他们会跑。他追他们,他们跑的比他快多了。
用姜海峰自己的话说:“我他妈每天回家就跟进了活地狱似的。吃饭像打劫,睡觉像打雷,看个电视像他妈打仗。真的,你都想象不到。这三活阎王,为了比谁拉的屎个儿大,都他妈能打起来。我就闹不明白,那他妈有啥好比的啊?谁拉的大能咋地啊?”
姜海峰愿意拿三儿子再加上全部积蓄,换一个像金彩兰这么乖巧的女儿。可惜金彩兰不喜欢他,嫌弃他总说脏话。姜海峰利用自己局长的特权,命人在他的办公室里摆了一套粉红色的小桌椅。他告诉金彩兰说:“往后,我的办公室就是你的办公室。我是局长,你是副局长。你看,我连你的办公桌都给你准备好了。”
这样一来,金彩兰在警局里就有了自己的办公地点,她玩累了之后,就会回到姜海峰——也就是她自己的办公室里休息。姜海峰呢,也就有机会多跟她聊会儿天了。
金彩兰的尸体被抬进手术室时,所有人都站在走廊两边,眼泪汪汪的目送着她。这个小姑娘,对他们来说,跟自己的女儿一样,甚至更亲近。因为警察这个职业,经常需要加班。一天二十四小时,他们除了七个小时睡觉时间,剩下基本都在警局里。警局是家,而家却成了睡觉的地方。他们上班时,家里的孩子还没醒。他们下班时,孩子已经睡了。所以,他们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比跟自己儿子、女儿在一起的时间还多。
这个小姑娘,从四岁开始,就每天在警局里闲晃。跟一阵夏天的小风似的,晃到哪里,给哪里带来一阵清凉和芬香。她长的甜,嘴更甜,警局里几百号人,哪个人该怎么称呼,她全记得,永远不会叫错。她还爱唱歌,声音比小鸟都好听。
她遇到人之后,先是甜甜的一笑,接着鞠躬,鞠躬的同时嘴里说:“叔叔好。”或者“姑姑好。”弄的人恨不得把她抱起来,狠狠的亲上一口。
长大后,她就更有礼貌了,而且也出落的亭亭玉立。她记得每个人的生日,而且总会适时的送上生日礼物,一把亲手做的小木梳,边上刻着:三叔四十岁生日快乐。或者一个亲手绣的小手绢,边上绣着:祝二姨越长越漂亮。东西不值钱,可满满的都是爱心。因为做一把木梳,绣一个手绢,不仅需要耐心和时间,更需要技巧和精力。
可是现在,这个小姑娘死了,在她还有一个月就要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死了。他们甚至都已经为她准备好了新婚礼物,她还没来得及看呢。那可都是精心准备的礼物啊。
一些老警察聚在手术室门外,已经泣不成声。
第139章夏天的微风[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