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沈一寒收到叶初送去的那东西时,目瞪口呆,他拿着那一节指骨问:“骨头怎么来的?”
叶初淡定的说:“刨坟。”
沈一寒:“人家允许?谁刨的?”
叶初坐在沈一寒家沙发上,随手端起红茶喝了一口,“允许,我刨的。”
沈一寒:“……”
沈一寒这回是光明正大、仔仔细细的把叶初看了一遍,这究竟是个什么物种?刨坟的事情都做出来居然还理所当然?
叶初:“我觉得保险起见,你们最好鉴定一下,这骨头是不是路雯雯的。”与此同时,叶初从钱包里又掏出了一张卫生纸打开,“这是路雯雯她爹的头发。”
沈一寒不禁又看了看叶初,随即咽了一口口水,这货怎么什么东西都往钱包里塞啊?
胸针、来历不明的画、骨头、头发,她那个包还真是肚腹不大却内有乾坤啊!
沈一寒盯着暗黑风格的手绘看了很久,听着叶初讲述杀戮天使,掀起眼皮溜她一眼,刚好,叶初朝这边看过来,两人就对视了。
叶初倒是没什么,端着玻璃杯很傻很天真的看着他,而沈一寒心里有鬼,于是赶紧移开视线,随即说:“这个明天我带到局里让大明看一下,这些东西要真跟案子有关系……”
真跟案子有关系,那还真不好办了,因为来路不正,不能作为有力的证据。
叶初不太懂,于是“嗯?”了一声,又笑眯眯的看着沈一寒,沈一寒最见不得的就是她这个笑法,标准礼貌得跟个机器人一样,一丝感情也没有。
沈一寒试探着往叶初旁边挪了一点,刚好要挨不挨的,距离把握的恰到好处,“那个,叶初,你这不在的几天,就是去路雯雯家了?”
叶初给她一个“这不是很明显吗”的表情,她对外面的世界不是很感兴趣,要不是有事,要不是心里憋着一口难以排解又说不清道不明的闷气,她就是在床上躺死也不会出门。
“不然呢?”叶初吸溜着唆了一口茶,反问。
沈一寒仿佛是松了口气一样,笑的露出一口白牙,非常脸大的觉得:这说明叶初还是关注自己的,毕竟对自己工作上的事情如此上心,不惜亲自跑一趟。
肖菲菲同志可是几次对沈一寒发出了预警,说最近有个风骚程度丝毫不输于他的男人在追求叶初,把叶初追的满大街乱窜,连奶茶店都不敢去了。
甚至有两天叶初直接逃难似的躲到了市局,并且央求肖菲菲同志收留落难群众。
于是肖菲菲就把她暂时收留容纳在局里阅览室看言情小说去了。
肖菲菲还说,叶初在市局蹭了三顿饭,要沈一寒报销,沈一寒仰头哼了一声,末了像落水狗似的一甩头,给肖菲菲报销了三倍饭钱。
肖菲菲顿时乐的鞠了好大一躬,真心实意的对着沈一寒喊了一声:“多谢阿玛!”
鸡飞狗跳的那几天暂且按下不提,且说此时,两个人坐着,沈一寒不好问那个风骚的男人是谁,又不知道要继续什么话题,于是就近距离的看着叶初。
她耳朵小小的,脸也小小的,瓜子脸,鼻子很精致,皮肤很白很细,整个人也是细条条的。
难怪人家说侧颜很容易迷惑一个人,沈一寒觉得他在看叶初正颜的时候就丢盔弃甲,就更别提更具杀伤力的侧颜了。
“沈队,你怎么了?肝火太旺吗?怎么流鼻血了?”叶初手忙脚乱的从桌上抽了纸巾冲着沈一寒脸上乱擦。
沈一寒算是不敢再看她了,呜噜呜噜的说:“你别动,我自己来。”
叶初一双手还杂七杂八的拿着纸巾,一听这话,立刻定在空中,然后看着沈一寒风一般的冲进了洗手间。
沈一寒先打开水龙头乱七八糟的往后劲处抹了一把凉水,然后拿起毛巾擦鼻子擦脸,叶初就不是个能照顾人的,一通乱擦,沈一寒从镜子里一看,自己现在跟一个刚喝了人血的怪物一样,满脸满嘴全是血。
擦的差不多了,沈一寒长出一口大气,从旁边抽了纸巾塞住鼻子,又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抬起手在下巴下边比了个“八”的手势,末了一挑脑袋——自己还是一如既往的帅。
虽然他一向没脸没皮,撩闲没够,但是看人看到流鼻血的程度,还是这辈子头一次,他倒是不觉得丢人,感觉还怪奇妙、怪刺激的。
沈一寒带着奇妙和刺激从卫生间重新回到了客厅,叶初还捏着一把纸巾呢,眨巴着眼睛问:“沈队,不要紧吧?是病的话得赶紧治。”
能说喜你为疾药石无医吗?
沈一寒哭笑不得,真相能乱说吗?不能,否则叶初非得以为他是个色心彭拜的色鬼。
于是沈一寒干咳一下,点点头,接受了自己有病这个说法,“没事,不要紧,可能最近太忙了,肝火太旺,喝点凉茶就好了。”
沈一寒随手从桌上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喝到一半发现叶初静静的看着他,沈一寒一脸懵逼的问:“怎么了?”
叶初将一手的纸巾重新整理齐整,然后说:“沈队还怪不嫌弃的,那个杯子是我的。”
此时,沈一寒已经含着一口水进了喉咙,听了这话,他瞪大眼睛将杯子从嘴边移开,又看了看杯子,看了看茶几,发现自己那杯水还远在天边、纹丝不动。
沈一寒把心一横,咕嘟咽下了含在嘴里的那口水,讪讪的把杯子放下,“不好意思我重新给你倒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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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有病得治[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