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厅滞留了大概一个小时,两人离开,叶初难得避开了付?h真,找到个空闲去看方国华,倒不是她太闲,而是她觉得方国华和他那个短命的便宜爹有些地方很像。
也是如此,方国华是叶初在诺玛·简福利院除了方丽萍之外,接触最多、说话最多的人,自然而然想去看看他,怪可怜的老头儿。
两个人沿着大街往回溜达,无所事事,叶初看见旁边一对老夫妻牵着一条狗经过,顿时抬手捂住眼睛,实在是不忍直视——太丑了!
那对老夫妻牵着一条冠毛犬招摇过市,那狗独特的潇洒身姿在街上独树一帜,不愧为斩获了世界丑狗冠军头衔的名犬!
“叶初?不舒服?”沈一寒见她兜头捂住眼睛,就差撞电线杆了,及时叫住她。
叶初放开自己被丑到的眼睛,好半天缓过神来,“太丑了!”
沈一寒莫名其妙,他上上下下看了看自己,心说:“丑吗?”
叶初这才后知后觉的揉揉眼睛,干咳一声,“那个,沈队,不是说你丑,我说的是刚过去的那条狗。”
沈一寒:“哦哦。”
就说嘛,他这种在社会主义土壤上,沐浴着和谐社会春风长大的男人,怎么会丑呢?
“那走吧,要不我带你?”沈一寒看了看自己老凤凰的后座,把快退休的破自行车看出了百万豪车的气势。
叶初倒是不挑拣,背着手说:“好啊。”偏着脑袋一笑,慵懒的有些可爱,天差不多黑了,路灯的光华从他们头顶倾斜而下,将他们的影子拉长在了大马路上,由于角度问题,那影子看起来,还真是有一对小情侣骑着自行车压马路的文青浪漫气息。
叶初在沈一寒自行车后座,揪着沈一寒腰间的白衬衫,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沈一寒说:“叶初,你学什么专业,什么时候毕业啊?”
叶初自然而然的抓着沈一寒的腰侧的衬衫,也不怕掉下去,晃荡着两条腿说:“沈队不知道吗?我以为沈队出于专业素养,早就应该把我当嫌疑人查了个底朝天呢。”
沈一寒没话说了,这话堵的够稳、准、狠,这种破事他可是真的干过。
沈一寒厚着脸皮清了清嗓子说:“你为什么不学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好就业的专业呢?社会学这种比较玄学的专业,社会市场需求似乎不是特别大。”
沈一寒实在是觉得这种专业跟叶初气质不符合,而她还是自己供自己上的野鸡大学,怎么感觉跟闹着玩儿似的,就不能选一个性价比高一点的专业学一下吗?
叶初噗嗤笑了,“就是感兴趣而已,做什么工作对我来说,都一样,没什么太大的意义,赚的钱够混吃等死就差不多了。”
沈一寒对于叶初这种胸无大志、不学无术的物种,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在当今社会,每天赶地铁都要被人流推着走,节奏快到由不得自己。
叶初居然还能生出这种不思进取、不可思议的论调,确实罕见。
沈一寒身边围绕的不是房奴就是车奴,以及尚处于实习期的未来房奴和车奴,所有人都在为了“往上走”而不要老命的加班熬夜。
而扎心的是,他们这种人民公仆性质的房奴、车奴,连拿加班费的资格都没有!
别提多惨了!说多了都是一把辛酸泪啊!
“嗯,能混吃等死也不错。”沈一寒莫名其妙居然对叶初这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心安理得不思进取的生活态度产生了那么一丢丢诡异的向往。
叶初愣了一秒,哟,沈队
第111章 小巷惊魂[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