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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正国的墓碑立在兴湖最高处,麓云山。以前山路崎岖,寸步难行,在卢克斯等人的帮助下,开了一条新路,所以整体而言,不难走。
      但时苒平时运动量少,脚后跟腱又遭到不同程度的损伤,没走多久便冒薄汗,脸颊红彤彤的像水蜜桃,张着樱桃小嘴微微喘气。
      方琴见状,拿纸巾替她擦汗,“苒苒要是累了让阿初被背你。”
      时苒斜看与她并排走的男生,见他作势要拉她,还瘸着一条腿,连忙往一边躲,“……不用”
      白驹初:“……”
      “怎么越长大越害羞了,以前不总是缠着他?”方琴有些无奈地笑。
      “无论怎么说,他永远是你哥。”
      听闻,白驹初转眸看方琴,方琴没有任何异常,见他回看,抬下巴示意:“给我背。”
      …………………………
      一年没回来,麓云山已经被政府大力开发,成了旅游景点。
      一路上,行人虽不算多,却也给幽冷阴森的山路添了不少人气。
      时苒靠在白驹初后背,四处张望,有些不好意思地压低帽檐。
      来去的人,没有谁像她这样被背着,即便是小孩,也自己下地乖乖走路。
      方琴接近四十岁都没她体力差……
      “还是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走。”
      “你让他背。”
      不知为何,方琴对这件事很执意,甚至有些脾气。
      时苒见她那么执着,便不再开口要求。
      越临近山顶,气温越低,方琴从背包拿出一件大衣,给时苒披上,时苒缩在大衣里,只看得见圆圆的脑袋尖和修长的双腿。
      方琴盯着,眼睛有些发酸,已经过去一个多月,孩子却完全没有胖起来的迹象。
      “你在家有没有给时苒妹妹准时做饭?”
      不等白驹初回应,时苒抢先,“他有。”
      “这小胳膊小腿的,怎么吃不胖?”
      “它就是不胖,天生……”说出口后,时苒瞬间没了底气,以前她浑身都是肉,软乎乎,别人都说她是奶包。
      白驹初暗下眸,将她托得更紧,滑动了下喉沉声:“我的问题。”
      “你知道就好。”方琴道。
      待去到最顶峰,已经是两个小时后。
      顶峰有处地方,野生花卉拥簇,独占一隅,旁边立牌,闲人勿进。放眼望去,冰冷墓碑高高立起,在那上面,赫然一颗红色五角星,五角星下面,只有照片,没有署名。
      墓碑很干净,周边放置了不少花和酒,可以判断在这之前有人来过。
      白驹初背对着时苒,腰杆挺直,时苒看不见他任何表情。
      方琴在旁边摘下一些花,将绑在头发上的橡皮筋松下,绕了几圈,放置在墓碑旁,笑道:“来晚了,不能怪我。”
      “你知道,我差点连儿子都没了。”
      听闻,白驹初压下眼帘。
      “你说他要是以后走你的路……”方琴停顿,片刻后又道:“臭小子为了救人,瘸了一条腿。”
      “你怎么都不帮我看好他?”她的声音,似有娇哼,也有埋怨。
      山间风起,将人的体温带走。
      白驹初俯身,给方琴披上外套,回头,撞见不知何时泪水糊了一脸的时苒,眸光潋滟,往后一步,将她牵上前,五指回拢,紧紧包裹在手心。
      时苒从小泪腺发达,白驹初和方琴都不

第54章 喜欢的女孩[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