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
南城机场外,何文秀穿着白色的大衣抱着一本书温温柔柔地站在沈志刚的身边等待着沈念南和苏北歌的到来。
一年前,沈念南在王教授的支持下创立了新型材料研发公司。
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研发新材料,然后将研发出来的新材料的工艺和技术核心高价拍卖给需要它的化工企业。
三个月前,公司拍卖了第一个“工艺包”。
公司的第一桶金,沈念南分得不多,但也足够办一场盛大的婚礼了。
一个月前,沈家父母在沈念南的一句“时机已成熟”之后,立马飞往月城同苏家父母一起将两人的婚事定下了。
今年春节,是苏北歌第一次以未来儿媳的身份到沈家过年。
当然,这也是最后一次……
因为年后,她就正式成为沈家的儿媳了。
五分钟后,两个戴着墨镜,穿着黑色情侣大衣,脚踏情侣休闲鞋的璧人出现在何文秀和沈志刚的视线中。
“他们出来了!”
何文秀一喜。
“念南,歌儿。”何文秀兴奋地挥着手:“这边,这边。”
见到百米之外的何文秀和沈志刚,苏北歌嘴角一勾,同沈念南一起朝着两人的方向走去。
看着兴奋的何文秀,沈志刚无奈地摇了摇头。
“他们带着墨镜呢,你怎么确定他们就是念南和苏丫头?”
何文秀看着缓缓向他们走来的两人,抿唇微笑。
一个是郎朗如日月之入怀,一个是腹有诗书气自华。
这样的风姿除了她的儿子和未来儿媳还能有谁?
“我自是知道的。”
何文秀挽住了沈志刚的手。
自从三年前姜清河一席话将她的“任督二脉”打通之后,她的心态就渐渐好了起来。
她在自己曾经强行画的“小圈”中生活将近二十年!
二十年,她都未曾踏出“小圈”一步。
直到三年前姜清河强行将她的小圈打破之后,她才知道了圈外的世界有多么美好,圈外的生活有多么美好,陪伴她二十多年的丈夫有多好……
她越了解圈外的世界,她就越觉得曾经不可理喻的自己越可笑,她越觉得自己可笑,她就越心疼也越感激这么多年她不离不弃的丈夫和儿子……
是的,她的儿子。
她终于意识到了沈念南不是沈志刚的侄子,他是他们两个的儿子……
这几年她没少往月城跑。
虽然姜清河并不待见她,但她还是主动地去靠近姜清河,强行进入姜清河的生活圈和朋友圈……
沈念南说苏北歌是他的光,其实姜清河于她而言又何尝不是她的光呢?
直到她认识了姜清河,她才知道,原来女人可以这样光亮地活着,原来一个人可以这样积极地去生活,原来孩子需要这样去爱……
然而……时间不复返,往日不可追。
她能做的就是在当下和未来好好地对待她的儿子,也好好地对待她儿子所爱的人……
……
两三分钟后,沈念南和苏北歌来到了沈志刚和何文秀的面前。
“爸,妈。”
沈念南嘴角一勾,摘下墨镜。
“何姨,沈叔。”
苏北歌微微一笑,摘下了墨镜。
摘下墨镜的那一瞬,两人风华尽露……
看见苏北歌摘下了墨镜,何文秀紧张了起来。
“歌儿,快上车,快上车。”
“怎么了何姨?”
苏北歌一边听话地上了车,一边疑惑地问道。
苏北歌上车后,何文秀舒了一口气。
“歌儿,你现在已经是知名度较高的作者了,再加上两个月前你在签售会上漏了脸,你又火了一把。人红是非多,歌儿,你可要好好保护自己。”
苏北歌有片刻的无言。
待何文秀上车后,苏北歌开口说道:“其实……没有那么火的何姨……”
“怎么没有那么火?”
何文秀嗔了她一眼,然后将一直抱在怀里的书递了过去:“何姨还不知道你是‘南山北竹之前,就喜欢这本书了。
你看,你的书都火到何姨这个年纪的人群中来了,你还说你不火?歌儿,何姨今日可是带着书来找你要签名的哦。”
这本书曾在何文秀的枕边陪伴了她无数个没有沈志刚的日日夜夜。
【何以为家?以尔为家。何为家人?尔为家人。】
书中的这句话是何文秀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低声呢喃的一句话。
苏北歌:“……”
这本书她写的是三代人的爱情,所以这本书有何文秀这个年代的读者看她并不奇怪。
只是……
你男朋友的妈妈是你的读者这种事……
她怎么想怎么觉得尴尬。
毕竟……
她在里面写了吻戏啊!
缠绵不已的吻戏啊!
“怎么了歌儿?”
见苏北歌迟迟不下笔,何文秀出声问道。
“啊?”
闻声,苏北歌抬眸看向了副驾驶座的何文秀:“啊……没什么。”
说罢,苏北歌低下头深吸了一口气。
没事的,就当她是个普通的读者吧。<
第114章 何以为家?以尔为家[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