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统十一年秋,嵊县。
是夜,刘府。
这一夜灯火阑珊夜,旁人只羡鸳鸯不羡仙,可无人注意到,在某处的一个张灯结彩的庭园内,喝上几杯便满身醉意的新郎官,此刻却浑身颤抖,怒不可遏的坐在厅堂里,红着眼睛,看着佳人从自己身边走过,自己却无可奈何。
“沈煜,你我婚事只是父亲之意,你于我并无感情可言,娘亲说绍兴贺家与我刘家门当户对,贺家公子本也有意求亲于我,只要你我皆是清白,便可以再于我说媒。
所以,你且好自为之。”
“今日我回自己闺房去睡,杏儿会留下来陪你,从今日起,她就是你的人了。”
“我就先走了。”
……
良久,少年依旧无法缓过神来。
“姑爷,姑爷,小姐她……没有别的意思,小姐她……她只是想先让杏儿试试……考考姑爷,姑爷您可千万不要误会小姐啊。”
“试试!呵,考考!哈哈哈……好一个试试,好一个金玉良缘!”
少年想发怒,想咆哮于世,想大闹一场!
可……他知道,他根本做不到,这里终究不是属于他的地方。
无权无势,无功名在手,他又有什么资格反抗。
所以,他只能木然,他只能接受。
浑浑噩噩的坐着,口中念念有词,却不知道心里到底是什么滋
味,怒、悲、苦、凄,无奈,竟又不知为何心中偷偷多了一点可悲的窃喜,还真就是五味杂陈啊!
“杏儿姐姐,你起来吧,我沈煜当不得你这样。”
少年仿佛回到了平时。
“在此之前,在这刘府上你我皆是一样的,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的。”
“我也不过是寄人篱下,还真做不得这刘府之人。”
“姑爷,您这是……”
“杏儿姐姐!”
少年抿抿苍白的嘴唇,却温和的摇摇头,亲自将跪在地上的少女给扶起来。
“我无碍的。”
“既是小姐所愿如此,那……夜深了,咱们……睡吧,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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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鬼!什么鬼啊!”
喜气盈绕的房间里,古色氤氲,处处浓妆异彩,可即便身处在这么一个房间里,林成还是在边摩挲着衣服,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什么鬼啊!睡个觉的功夫,怎么就穿越了呢?还变成沈煜了?这不科学!”
就在十分钟前,林成做了一个梦,梦里他遇上了一个老神仙,老神仙带他体验了一个叫做沈煜的傻小子的世界,那可是大明朝,人言“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得国最正,历史评价最高的朝代。
纵然林成所经历的并不是大明国朝变革最辉煌的时代,但仅凭一个“明”字,就足以让人热血沸腾。
可,好梦终是有尽的时候,所以他林成醒了,但当他初次醒来睁眼时,入目的竟还是一抹鲜红色的帐缦,处处张灯结彩。
“嗯?这是……难道是,咱还没有睡醒?”
唔!
捂上被子,林成决定再等等,或许这梦里也是会有延迟吧,毕竟有谁允许脑子不能出bug吗?
于是,闭上眼睛,林成努力的让自己再睡会。正好,也不知为何,这被子里总有那么股股的幽香传来,格外沁人。
春宵苦短日高起,只是,世人总被尿憋醒,忍了很久,林成终究是抵不住了。
“靠!”
也不管梦里梦外了,人之三急,还能让它退下去不成!
滚一般的爬下床,瞧着那墙角红漆恭桶,还带着喜字,明显就是没人用过的,在这梦里用着古人该用的东西,倒也是新奇无比。
看一看天,早就已经亮了,既然起来了,那他林成便打算出去看看,梦里的事物还是有些好处的,比如身体就不一样了,要是放在现实生活里,他那身因为长期平躺,已经胖的跟猪一样的身体,怎么可能做到走路都如此轻快。
秋高气爽,衣服就更不想穿了,纵然有点冷,可他就不信在梦里他还能感冒不成。
路过一门大铜镜,林成终于看清了自己现在的面目。
“这……这是……”
“沈煜!”
他怎么变成沈煜了!
林成还记住刚刚那个梦里的一切的,可忽然自己变成梦里的主角,这是什么,真就活在梦里?
忽然,他的脑子里冥冥中就瞬间想起一句老神仙所说过的话。
“寿至三万终,赐尔人间最得意……吾不愿见世上有懒人,机缘从不想自取……今亲手赠与你,福至若不能受,则可世不再为人!”
“不再为人……不再为人!”
“去你麻痹!”
“老子还不想做人呢!做人真tm累!”
想到这种话,林成就觉得心烦,他本来就是一个极度厌世的人,否则,一个正常的人会做到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独自生活十年,与世隔绝。
“真就毫无意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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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仙人扶我顶,结发受长生[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