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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高低[1/2页]

良明 叶羽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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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这首出自龚自珍的《己亥杂诗》,是陈煜听到花这个题目,第一时间就想到的,本事没有重点写花,但却从另一个方面写出了花的本质,不可不为之精密。
      反正这首绝句和温华的那首五言小诗比起来一下,又是一个高低立判。
      此诗一出,无论如何,看起来温华那首诗都逐渐的平平无奇了起来,没有任何可以脍炙人口的地方。
      很快,所有人写的诗,又被丫鬟给收去拿给群主看了,诗赋具体做的如何?凭他们这些举人来看可能说的不算,至少还需要一位高人把持才算。
      只不过结果还未出来,温华刚刚那气势凌人的劲儿,此刻就如同完全泄了气了一般,完全就没有了精神,毕竟自己做出来的诗是什么水平他自己知道,而看着沈煜做出来的诗,是什么水平,他也看得出来。
      无论如何,他都输了。
      果然,等待了好一会儿众人做的诗结果都出来了,点评倒是都挺到位的,有从意境上,有用字上都给出了合适的评语。
      不过这位大师应该真的是一位大师,他将一些人不是很合适的诗句,改过几个字之后,意境瞬间就提出了几个等级,读起来,一种朗朗上口的感觉便油然而生,想来这绝对是郡主请来的一位大才坐镇。
      关于温华的评语是:“尚可,不错的随笔诗。”
      这就说明这位大才对于温华的水平还是有一定的肯定的,起码他觉得温华做出来的诗,还是有些水平的,并没有完全从高低上去鉴别这首诗是否能成为一首佳作。
      而关于沈煜的结果,他看了一眼之后,就直接丢到了地了,倒是王让丝毫不嫌弃什么,立刻就给他捡起来,看了几眼,然后立刻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关于沈煜的评语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报国之志可佳,意境尚可,但偏题。”
      看到这样的结语,是个人都不禁要哈哈大笑了起来,没想到名满嵊县的沈煜沈大才子,在做诗的这方面上竟然也会跑题,这可真是一件乐事啊!
      而经过了这位大师的评点,举人公们也逐渐发现了沈煜这首诗明显就不是写花的,他只是借花来比喻一种气节而已,其实本质上有与花并没有什么关系,怪不得这位大师的评语会这下为赋新词强说愁,这根本就是为了写花,来强行加入了花的元素,真是当真出大?辶恕
      那么毫无疑问在沈煜偏题了的情况下,这场比试的胜利者肯定是温华无疑,能得到一个向亲王府做请求的机会属实难得,故而在场的众人,纷纷都在向温华恭喜。
      可,这些道喜的声音落到温华的耳里,却如同讽刺一番刺耳,毕竟他赢是赢了但赢的并不痛快,赢的也不光明磊落,他是完全建立在对手发挥失常的情况下,才胜利的。
      所以多多少少都有些胜之不武的感觉。
      毕竟,这只是一条比试,而非科举,就比作诗而言的话,自然是比谁诗作的好,而不是比谁的诗做的更符合题意。
      虽然符合题意,是很大一部分,但单从诗的品质上而言,沈煜写出的诗无论从哪个方面,都高出他太多,甚至最后两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可称得上名句都不过分。
      毕竟这一句,与前朝陆游写下的“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完全可以相呼应,但从气度上,沈煜写了的两句,似乎比之陆游的,都要更胜一筹。
      所以温华只知道他输了,输得十分彻底,输到他已经不为这场比试的输赢而感到高兴了。
      而恰在此时一身白衣,风度翩翩的君主出来了,他依旧一身男装,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依然令人瞩目。
      而让沈煜没想到的是,跟在郡主后面出来的,竟然是他的老师,也就是本县的知县丁牟,丁知县和郡主在一起,这着实是让人没有想到。
      “拜见郡主。”
      郡主作为一个皇亲贵胄,任何人见到都得行礼,即使现在这群人大部分都是举人公也不例外,毕竟,这代表的是一种对于皇家的态度。
      “各位免礼。”
      在这么多的大才子面前,郡主也依旧淡然自若,以男儿身倒是展现出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气度。
      而关于这位郡主沈煜可能没听说过,但其他的人都听说过,郡主出自周王府,是在浙江省境内唯一的王府,王府坐落在故吴地,钱塘县境内离这嵊县这一地也不远。
      这位群主,可是从小就聪明伶俐。深得前皇喜爱,自幼好读书,可是有不少大儒都当过他的老师,再加上周王爷给她也是极为的疼爱,万事都依着这位郡主,所以导致这位郡主在浙江境内颇有一些巾帼不让须眉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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