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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何大勇[1/2页]

重生之乘风而起 二子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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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弟。”
      周至无奈地翻着白眼配合:“义——兄。”
      “旬日未晤,觉逾三秋——”
      周至继续白眼:“渴慕颜色,敢造尊邸——”
      “宜宣先教,它容后叙?”
      “思有一覆,乞兄射之。”
      “何覆?”
      “吴刚伐桂,覆一字。”
      “哦……吴刚伐桂,中秋事也。时唯八月,当合做一个贝字;”
      “伐桂者,取材也。取材而去木,拆出一个才字。以贝合才,贤弟所来,当为——阿堵物耳。”
      “贤兄学究天人,智逾渊海,愚弟瞠乎其后,未敢望尘!”
      “非也。寒暑二假,负贩呼营;他人闲憩,我辈劳心;愚兄所望,贤弟所来者——得逃此乎?”
      “知道你还跟我这儿装?!”
      乔老爷就是这样的人,经常玩一些让周至觉得超级无聊,他还自以为得意的冷幽默。
      也就周至才惯着他。
      周至转着脑袋看着这个家。
      这个家,完全可以用“寒素”来形容。
      干娘唐棣华是文教局长,唐棣华,吴灵均,光听这俩名字,就知道是个有故事的家庭。
      从职务上论,干爹是干娘正儿八经的下级。
      华玉良嘲骂干爹“洗脚没洗好”的段子,出处就在这上头。
      这两口子对齐家这事儿,真的是臭味相投,一点不上心。
      房子蛮大,两口子一间,乔老爷一间,除了书房里的书,还有床底下塞得满满当当,一家三口从江边亲手采来的长江石,以及一个干爹当潜水员时候用过的大铜头盔,剩下的地方,空空荡荡。
      周至第一次来就发现一件怪事儿,这家人,连个暖水壶都没有。
      客人来了,夏天就切西瓜,冬天就用大铝壶现烧水。
      烧完就搁那儿,客人还得自己动手。
      西瓜吃完了,水凉了,你就该走了。
      这样都还有客人上门,那才真是见鬼。
      不过老妈倒是偶尔来,大姑的小泡菜做好,老妈就会送些过来;
      老爸也经常带着小周至过来,美其名曰——“接受教育”。
      当时的小周至能懂什么,满心以为老爸把这家人当做反面教材。
      毕竟反面教育,那也是教育。
      直到周至跟着这干爹,拿着《史记》《汉书》开地图炮后,这种印象才得以彻底改观。
      乔老爷,一直就是家里教育周至用的,“别人家的孩子”。
      也不知道干爹干娘两口子怎么给他启的蒙,只要这货开始对一件事情感兴趣,就会一路攀爬到很高的位置才停手,然后又有了新的兴趣,开始再次攀爬。
      周至一开始都不知道乔老爷有这本事儿,直到乔老爷弃水彩改水墨之后,周至才晓得这义兄不得了。
      老妈就不一样,老妈眼睛一直都毒。
      当时两家都住在供销社简陋的宿舍里,小周至和小乔木,曾经一起穿着开裆裤,蹲在院子洗手池那里看蚂蚁搬家。
      老妈就暗中观察,结果小周至看一会儿就跑了,小乔木愣是蹲在那里,从中午看到了太阳下山。
      老妈的原话是——看着看着,那根小丁丁就给冻成小胡萝卜了。
      周至当时就觉得老妈好狠,这也就是在夹川,最北的亚热带气候,冬天里头不算太冷!
      因此在两人还都很小的时候,老妈就断言,乔老爷的将来,肯定会比自家儿子更出息。
      客厅里摆着一张大桌,上面是笔墨纸砚,乔老爷说道:“我已经想好了,这个假期,我们卖字画!”
      周至无奈:“这主意可真跟你这墨一样,臭不可闻!咱们卖对联都比卖字画强。”
      “诶有道理啊!我怎么没有想到?!”乔老爷一拍大腿:“什么时候开始?”
      “这个假期听我的!”周至说道:“现在就开始,先跟我走。”
      “去哪儿?”
      “先去见个大流氓!”
      ……
      ……
      即便是到了冬天,何大勇都是一身单衣,脚下是吊裆裤配劳保翻皮皮鞋。
      乔老爷今年又窜了个头,差不多一米八了,但是在只有一米六的何大勇面前规规矩矩:“大勇表哥上午好,大勇表哥亲自上班呐?”
      这招呼打得,乔老爷不幽默的时候,特幽默。
      周至只好接过话头:“大勇哥,你都久没回去看大姑了?”
      何大勇是厂里机工班的,个头不高,一身横肉,厂里见他有威信,干脆让他做了班长,带一群小青皮。
      “回去干啥?回去就挑我毛病,从头发尖挑到脚板心,没一处得好!”
      周至看着那一头干枯蓬燥的头发,还有脚下不知道多久没洗的袜子,就大姑那洁癖,能见得了你这般模样?
      大勇表哥还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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