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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于阗公主(3)[2/2页]

远略雄心 老山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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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已经把他视做一方诸侯。汉朝人最重军功,只要李同没有谋反自立,汉帝国还是能够容忍他的所作所为的。尤其是哈密城,这毕竟是公主的封地,公主要如何管理这座城市,朝廷官员也不方便插手。
      李同的势力远离政治中心,影响不了中原大局,皇帝也不会感觉到哈密会影响皇权的稳定。同样是驸马,有些规矩还轮不到他头上,也没有人敢把他当做赘婿。
      “夫君,何事烦恼?能不能和妾身说一说。”李同的忧虑引来了刘巧的好奇,开口问道。
      “唉,“李同苦笑着掏出手绢替妻子擦干净满手的石榴汁,说道:”还不是为了万福这臭小子的事情。于阗王想招他为驸马……”说着将于阗王的信笺递给了刘巧。
      夫妻两人现在的感情非常好,用如胶似漆来形容也不为过。李同认为自己的运气不错!虽然他是由皇帝赐婚,婚前连刘巧是谁都不知道,跟盲婚哑嫁也差不多。结婚后,李同欣喜地发现刘巧非常贤惠,性格温柔,可以说是对自己百依百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还是自己的铁杆“粉丝”,对他只有崇拜和爱慕。
      与刘巧夫妻俩的关系好,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与李同自身与生俱来的素质有关系。李同毕竟是一个现代人,也没有男尊女卑的观念,对于这个祖籍上海的男人来讲,老婆是用来疼的!妻子怀孕了,他理所当然地挽起袖子下厨,为妻子准备可口的美食,根本就不在乎别人惊诧的目光。
      刘巧也认为自己是幸运和幸福的。遇到了一个好男人。只是刘巧并不知道:她提前两千年享受到了后世男生为女生拎包、系鞋带的待遇。那种被宠爱的感觉常常让刘巧感动的无以复加,甚至有时候还会受宠若惊。私下里,刘巧常常感谢上苍对她的眷顾,赐予她一个既不花心,又知冷知热的丈夫。也无比享受现在的婚姻生活。
      刘巧一目十行,很快就看完了于阗王的信,疑惑的看着丈夫问道:“夫君,这是好事啊!怎么会让你如此纠结?”
      见到刘巧不以为然的样子,李同微感奇怪。于是把自己心中的顾虑说了出来。刘巧听完以后,噗嗤一笑,戏谑道:“今天真是让妾身大开眼界,没想到我家夫君还是个食古不化的老夫子!”
      “何解?”李同更加的困惑。
      “呵呵……”刘巧忍不住笑出声来,说,“我的好夫君哟,这里是西域,哪有那么多规矩!想当年解忧公主和昭君嫁给了匈奴人。不是一样要尊重当地的习俗吗?父死娶母,兄死娶嫂,这种习俗哪一样是我们中原人能够接受的。可朝廷不一样忍了吗?夫君啊,我们与藩属国打交道时,只要这件事对大汉帝国的长治久安有利,没啥规矩是不可以妥协的。长史班超私自娶了鄯善公主为妻,朝廷也不是没把这当回事吗?万福的情况是有些特殊,奥丽黛毕竟是于阗王位的唯一继承人。于阗王广德要求奥丽黛和万福生的第一个男孩姓尉迟,继承于阗国的国祚,这很合理呀!也根本就不是问题,夫君你怎么会联想到赘婿那个方面去呢?”
      “我靠!原来我想多了。”李同如醍醐灌顶,这才醒悟过来。汉时儒家思想的影响力还没有那么深刻,所有的当权者基本上是实用主义者,没有那么多抹不开面子的事情。他喃喃自语道,“这么说,我是杞人忧天?只是……万福这臭小子能够接受吗?”
      刘巧掩嘴笑道:“夫君,与其在这里猜测,你还不如当面问他一下,其实吧,你和于阗王都想多了。你想想,万福和你一样是个孤儿,除了你,他也没有亲人了,这西域就是你们的家。如果他和奥丽黛的确相爱,第一个孩子姓尉迟又有什么关系?这根本不是问题。哈哈……万福又不傻,毕竟这是西域,风俗习惯和中原不同。别人知道这件事后,只会羡慕这小子艳福不浅,羡慕他的儿子将来会当上于阗王,怎么可能嚼舌头的。”
      “还真是,”李同一拍额头,“看三国掉眼泪——替古人担忧,我操哪门子心呀!”
      “啥三国?夫君这句话什么意思呀?”刘巧有些莫名其妙。
      “呃,这……”李同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赶紧掩饰,“这是我家乡平阳的一句土话,意思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罗卜?”刘巧更糊涂了,自己的夫君总是出人意料,时不时冒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来。
      “哦,“李同更加尴尬了,胡乱解释道,”刚从西方传来的一种新作物,目前还在培育……”
      ——————
      于阗公主奥丽黛一来到哈密城,就喜欢上了这座与众不同的城市。她和万福与其说是去乡间踏春,不如说是奥丽黛公主在考察哈密的农业生产,说实话,这里的一切都让她感到新鲜,尤其是那些效率极高的马拉耕犁,这让奥丽黛很感兴趣。
      有美作伴,万福最近的心情特别好。他一边介绍这些农耕的新模式,还说起了他和大哥李同刚来时出的一件糗事:
      中国古代以农业立国,农业讲究时令气节,春种、夏长、秋收、冬藏,一概以时令为转移。时令的更换,一般民众只能凭借物候的变化来判定,有天文知识的巫师则能借助观测天象来确定。上古观象,通常在天刚昏黑时进行(称为“昏见”),被观测的星被称为“大火”。古代“大火”星昏见时恰好在春分时节,正在这一天观察到大火星位于南方正中的位置,于是官府就该向民众发布春分已经到来,可以春耕播种了。
      哈密只是大汉帝国的一个地方政府,这里可没有司天监,尤其是这里的气候和中原实在差距很大。好在李同这家伙上辈子是在新疆长大的,加上所学颇杂,多少看见了大火之后,自以为是,就让官府准备安排百姓春耕了。可李同没有意识到在哈密大火星辰出现,可能和中原的农时有关,和哈密的农时却有些误差。
      记得第一次开荒时,李同为了鼓励农桑,挽起裤脚,装模作样准备亲自扶着犁头准备春耕的时候,却被中原来的老农们给鄙视了。这些农人特有的狡狯让他们不把事情摆在明面上说,而是一个个蹲在地头等待李同这个“天下第一将”出丑。当时犁头入地了,却没有能够深入进去,仅仅下去了半尺左右,随着马匹的发力,好好地一架马拉耕锄,仅仅向前翻耕了不到三十步,就嘎巴一声被掰断了。李同也摔了个四脚朝天。
      四周围观的农人们顿时就哄笑起来,弄得李同一张白脸变成了大红色。丢了丑的李同并没有恼羞成怒。几天后,一张告示就出现在哈密城门口的外墙上,引得哈密城里的人纷纷围观。告示的内容很简单,就是都护府准备从农人中招收一名会写字,能耕种懂得农时的农官。待遇非常的丰厚,权力也很大,只要这个农官能够带领大家种出种好粮食,每年就能得到两万枚五铢钱的俸禄。
      哈密农人也能做官?还有如此高的俸禄,这在中原简直不可思议!可这里是西域。这件事在所有来到哈密的农人中间形成了一个最新的话题。不仅如此,后来李同还选拔工匠做官、选拔牧奴当官,分管都护府的手工业和畜牧业,待遇同样的优厚。这种种异想天开的措施,都成为了后来朝廷言官诟病李同的一个话题。
      不论是汉人,还是西域人,这件事对他们的冲击不是一般的大。往年的时候,西域各族想要种地,只需要等待山阴处的雪全部融化之后,直接下种子就成了,属于极度粗放原始的农业,即便是在哈密这地方种地种了很多年的人,也没有办法给出一个准确的播种时间。如果不能统一播种,就无法做到统一收割,这样会浪费很多的人力。
      有了那些来自中原的老农,这些事在中原根本就不算个事,数千年来总结出来的农谚,就能轻松地解决这个问题。哈密之地的种植历史很长,不过仅仅局限在哈密周围的一小块平原上。雪山下,阴山旁,大湖边这些土地是不能与哈密土地一概而论的。山脚下种植的杏子硕果累累了,山腰上的杏子才刚刚开花,甚至有的树枝在开花,有的树枝已经结果了……
      农时不等人,十六位上了年纪的农夫自动站了出来,领命去十六块土地做实验。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在哈密这地方,因为地形的差异,根本就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种植时间。于是,平原上最早开始播种,而后便是哈密河两岸,接下来是哈密新开发的农业区——巴里坤湖区,最后才是雪山下的土地。
      哈密城已经聚集了二十几万人。只要是住进了这座城的人,不分种族都是西域都护府最忠实的拥护者。也是李同最终的依靠和家底。很早的时候李同就告诫过都护府的民政官员,不要过多的去干涉移民们的生活。官府能做的就是保证他们在来年收割前能有足够的粮食吃,至于其余的事情,百姓们自己会搞定一切。
      事实和李同设想的差不多,当土地和粮食分配下去之后,新来的百姓们就非常自觉地开始建设自己的家园。原本不大的哈密城池,随着大量汉人的涌入,只用了不到三年多,他们就自发的完成了所有的城墙和道路的建设,整个城区的面积扩大了五倍。
      城市的出现,代表着秩序,一个新城市的出现,往往代表着无穷的机会。在外人看来,哈密城就是一个奇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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