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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天黑,莫出门[1/2页]

一书一剑定乾坤 嗨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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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密集而下。
      除了雨砸在屋檐和烂泥里的声音,再无其他。
      那一声惨叫,也随之被湮没。
      许仙就站在门口等着,没有踏出门槛,只是神情略显担忧。
      看着门前屋檐逐渐绵延成了一条雨帘,那些泛着淡淡金色的雨滴,在落地的刹那,并不会立刻交融在一起,如同荷叶上的水珠一般,最后凝聚成一个水团,四下逸散出去。
      镇子夜晚的雨,很奇怪。
      但凡被雨浇透,回来之后就会大病一场,要是身子骨不够硬,不久之后就会痛苦死去。
      换做镇上人的说法就是,八字不够硬,遇灾扛不住,被老天爷给收了。
      即便侥幸活下来,也很容易沾染上不干净的东西,看到不该看的事情,最后变得疯疯癫癫,死状凄惨。
      久而久之,
      天黑莫出门,就成了镇子上为数不多的默认规矩。
      总之,
      镇子上的气氛一如既往的古怪。
      同样古怪的,还有镇子上的街坊邻居。
      隔壁,就住着一位邋里邋遢的老秀才,神志不清,时常疯疯癫癫,嗜酒如命。
      听闻老秀才年轻的时候,是读过不少圣贤书的,也被人敬仰过,在镇子那头的大户人家里当教书先生。
      可惜的是,年轻时候走夜路,被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浇了个措手不及,万幸没死,却沦落到了现在这幅样子。
      许仙回神,“老苟他这次不会真出什么意外吧?”
      刚才的惨叫声,许仙无比确定,就是老苟的声音。
      外面下这么大的雨,老苟还有闲心思出门淋雨,当真不怕发生什么诡异的事情?
      毕竟老苟是自己店里打杂的伙计,从许仙养父母经营酒馆的时候就已经是伙计了,有快十个年头了。
      虽说喊他‘老苟,实际上对方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儿,平日里磨洋工偷奸耍滑的事情不少做,许仙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没看见。
      老苟的身世和许仙有几分相似,算是个苦命人,把他养大的爷爷死在早年前的洪水。
      之所以叫老苟,多半还是因为对方的名字实在是太奇怪,叫‘苟小圣。
      平日里,他习惯私下里让许仙喊他‘苟大圣或者‘大圣,不乏埋怨他那死去的爹娘没啥文化,取名太随意,一点儿都不大气,要当就当大的,小的有什么意思?
      许仙觉得喊他本名有些奇怪,就称呼他老苟。
      至于沈鲤,更直截了当,直接叫他‘狗剩。
      许仙犹豫着要不要撑伞出门去看看情况。
      这么大的雨,他心里也犯愁起来。
      沈鲤有着一张精致粉嫩的瓷娃娃脸,此刻的脸上,罕见浮现几分嫌弃神情。
      “狗剩命大,想死都死不了。”
      小丫头叉着腰,鼓着圆嘟嘟的腮帮子,“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少爷,这几年他又不是一次两次这样了,别人淋雨会大病一场,他狗剩反倒是什么事都没有,镇上老人都说他天生命硬,老天爷都收不走,所以呀少爷,你就别管他了,省的出去淋雨又大病一场。”
      一想起苟小圣那德行,沈鲤就气不打一处来。
      “也是。”许仙点头。
      “少爷,太晚了,赶紧关门打烊吧。”
      沈鲤催促起来。
      “再等等?”许仙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就在这个时候,
      又是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夜空。
      沈鲤面色瞬间变得煞白起来,这叫声未免太渗人。
      “老苟,你要是再不回来,我就关门了!”
      许仙对着门外喊了一嗓子。
      “嗷!”
      “呜!有妖怪啊……有怪物……!”
      漆黑的夜幕之中,一道低矮身形猛地窜了出来。
      速度十分快!
      在雨幕之中划出一道残影。
      等他靠近之后,许仙才暗中松了一口气,同时眼神变得古怪起来。
      怪就怪在,苟小圣趴在地上,手脚并用在地上狂奔,一边连滚带爬,一边回头张望,眼神惊恐,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一样!
      “少爷啊少爷,可千万给我留个门!”
      苟小圣带着颤音喊着。
      片刻后,
      苟小圣连滚带爬的来到了酒馆门口,一只手死死抓着门框,舌头耷拉在外,翻着白眼,大口喘息。
      他的背后,早已经被蔓延的黑夜吞噬。
      苟小圣的脖子细长,骨瘦如柴,显然一副营养不良的状态。
      才踏进门口,就狂甩自己乱糟糟的头发,抬起头来,质问许仙,
      “小掌柜,我在外面喊你这么久了,你咋个就不出门搭把手救我一下?”
      他有着异于常人的面相,瞳孔淡色,鼻子又尖又长,尖牙利嘴,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常常嘴巴会咧到耳后根那里,有些毛骨悚然。
      许仙没有搭腔。
      苟小圣龇牙咧嘴,“你是不知道,刚才可吓人了,我差一点儿就见不到你们了。”
      他坐到此前李牧坐过的位置,灌了口水,心情稍许平复一些。
      他眉飞色舞的说着刚才的经历,说是见到一只比山岳还大的老蛤蟆,背部驮着一座仙家宫阙,在雨夜之中穿梭自如,最终朝着大山深处去了。
      “那仙家宫阙,闲云缭绕,歌舞升平,大小比咱们镇子上的仙坊废墟还要大很多,大概有七八层,每一层上面都有美娇娘在凭栏而望,还有歌姬弹琴作曲,上面娘们儿的一个眼神,差点把我魂儿给勾了去,啧啧啧,那白花花的……”
      苟小圣唾沫飞溅,神采奕奕,偷偷抹了一把口水,他才蓦然发现许仙和沈鲤根本没在听他说话。
      “小掌柜,真可没骗你,那癞蛤蟆想一口吞了我,幸亏我跑得够快,没让它得逞!”
      “所以,你是四条腿一路爬回来的?”
      许仙淡淡道。
      沈鲤噗嗤一声,没忍住笑了出来。
      苟小圣臊红了脸,讪讪一笑,“我可真没骗你们啊。”
      许仙没有在意,这些年他听到关于镇子上的奇闻异事又何尝少了?
      什么妖魔鬼怪,魑魅魍魉的传闻没有?
      有些光怪陆离的事情,反而被传得神乎其神,细节一应俱全,消息源头的人一个个都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绝对是亲眼所见!
      许仙寻思,这些怪事之所以流传出来,大概是为了吓唬年轻人,防止他们晚上冒险出门。
      就好比许仙小时候,他的养父母会告诉他,镇子晚上会有吃小孩的熊罴出没一样。
      有些传闻,是经不起考验的,但出发点是好的。
      对好账目,许仙摘下门前的写有价格木板,擦去上面的‘十文,琢磨了许久,又画了通俗易懂的‘七,重新挂在门外。
      镇子上认字的人寥寥无几,也没有私塾学堂,大户人家的孩子,都自家请私塾先生,亦或者几家的孩子凑在一起,成为一个小学塾,共同花钱请一位先生。
      簪花巷的老爷们可没那么菩萨心肠,教书的地方都设置在宅子深处,生怕被别人偷学占了便宜。
      久而久之,不识字的下层百姓,自然形成了属于自己的简易文字。
      说白了,就画几条横线,就代表了几文钱,通俗易懂。
      酿酒这门营生,苦虽苦,但许仙都娴熟掌握,这几年独自经营,也琢磨出了不少门道。
      有时候,他心里也会庆幸,好在自己学会了这么一门手艺,不至于在父母走后,连生计都难以维系,饿死,或是沦落街头乞讨。
      和许仙年纪差不多的孩子,不算富贵街大户人家的孩子,有一半沦落街头。
      许仙曾亲眼见到过不少同龄人,在商湖发大水父母死后都成为孤儿,饿疯了的野小子,有的进山采集野果莫名暴毙,有的偷盗抢掠,被富贵人家的杂役打得半死……
      少数听话的丫头,有幸能去大户人家当个丫鬟杂役,免于一死。
      再说,东边的老爷们又不是开仓赈灾的善人,能有幸被带着跨过那道富贵门槛的孩子,终究是少之又少。
      更多的,还是生死有命。
      偷盗抢掠的孩子一多,镇子上东西两边的气氛也变得明显不同起来,东边防贼一样防着西边,连带着对西边所有人的印象都刻板起来。
      镇子东西两边的孩子亦是如此,彼此之间泾渭分明。
      西边孩子偷桃盗李,拉帮结派,下河摸鱼爬树抓鸟,东边孩子则是春风纸鸢,读书练字,彼此之间见面也绝不说话,各不打扰……
      爹娘还在时候的许仙俨然和镇子西边的孩子打成一片,慢慢的,他反而变得不那么合群了,大概也是生活所迫。
      当年,临街的徐娘酒馆的徐夫人,就生出过收养许仙的打算。
      徐夫人一家严格意义上来说,不算簪花巷的人,但夫妻二人经营这么多年酒摊,也攒下了殷实家底。
      为此,徐家夫妇二人还亲自来见了许仙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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