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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赋税[1/2页]

客宋 纸上谈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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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太炎本来对历史中的一条鞭法和官绅一体纳粮认知很模糊,不过随着在大宋时间的增长,赵太炎就意识到了正是封建王朝对官绅统治阶级的厚爱,造成了官绅阶级对封建王朝的反噬。
      北宋在开国之初就没有抑制土地兼并,皇族、王公、勋戚、宦官利用政治特权,以投献、请乞、夺买等手段,大量占夺土地。
      全国纳税的土地,约有一半为大地主所隐占,拒不缴税,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收入。
      贵族大地主疯狂地掠夺土地,封建剥削进一步加剧,租种官田的农民生活极苦。
      虽然这客观为宋朝的经济发展创造了一定的流动人口条件,但百姓大多在饥饿边缘徘徊。
      民间广为流传的有一亩官田七斗收,先将六斗送皇州,止留一斗完婚嫁,愁得人来好白头和为田追租未足怪,尽将官田作民卖,富家得田民纳租,年年旧租结新债等歌谣。
      而且随着战争不断到来,徭役的名目也日益繁多,大规模的徭役征发十分严重。社会矛盾日益严重,导致了各地起义不断。
      兴,百姓苦。亡,百姓更苦。
      念及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作为曾经农民的孩子,赵太炎深沉的道:“我大宋赋税是为两税制,赋税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分夏秋两季征收。
      此外,百姓要服各种徭役,并交纳特殊的土贡。凡此种种,皆加重了百姓的负担,逼得百姓走上了铤而走险的道路。
      所谓一条鞭法即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
      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
      一条鞭法之目的有三:一简化税制,二增加收入,三方便征收税款。
      赋以田亩纳课,役以户丁征集。实行一条鞭法之后,将赋役全部简并为一体。将役归于地,计亩征收;把力役改为雇役,由政府雇人代役。这样一来赋役统一,各级官吏也难以巧以名目。
      而且赋税不按实物征课,省却了输送储存之费;不由保甲人员代办征解,免除了侵蚀分款之弊,使征收方法更臻完善。
      当然,每一条新法在实施的过程中都会出现水土不服的问题。
      在我的认知之中,就算将此一条鞭法实施下去,在大宋其他各地的官府可能仍然逼使百姓从事各种徭役;
      有的额外加赋,条鞭之外更立小条鞭,火耗之外复加秤头;更严重的是藉一条鞭法实行加赋,将条鞭原额每亩税银五分,加至一钱以上。
      但是我相信在座的诸位不会,因为在座的诸位都是我赵太炎的同道中人,是一心为国天下为公之人!”
      曾曾等人纷纷表态会将一条鞭法坚决实施下去,绝对不会让一条鞭法走形。
      王翼叹道:“以前总是听院长所说的改革,今日一听才有醍醐灌顶之感。
      不过学院中人有人以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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