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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骨髓之密[1/2页]

田间有良人 千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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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福宝听得不甚明白,反问道:“筒骨里的骨髓还不够好吃吗?比一坨肉好吃多了。”
      这下轮到宋如树楞住了,“骨髓?什么骨髓?筒骨不就是一块骨头吗?”
      宋锤子跟刘钉子也一脸莫名,不明白李福宝在说什么。
      李福宝颤抖着声音道:“你,你们都不吃骨髓的啊?”
      那岂不是又多了个挣钱的法子?
      可惜此时的筒骨正加了萝卜重新煮,没法拿一个给他们做示范。
      见李福宝不再解释,三人心里都痒痒的,暗自猜测那所谓的“骨髓”到底是什么东西。
      喝完汤后,各自盛了饭,蹲坐在那锅亮晶晶的红烧肉前。
      李福宝拿竹筒倒了水,给每个人都分了一杯,然后带头举杯,清了清嗓子,道:
      “两位兄弟跟我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虽说我们现在之间关系比较复杂,但我跟小树都是单纯的人,对我们好的,我们就加倍对他好,对我们坏的,我们也会加倍奉还,所以你们也不用担心太多,一句话,跟着我们有肉吃!以后咱们就一个字:干!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好吗?”
      宋锤子跟刘钉子哪里听过这种打鸡血式的号召语,闻言眼睛都红了,学着李福宝的样子举起杯子,大声喊道:“好!往死里干!”
      宋如树跟李福宝相视而笑,四人碰了碰杯,以水代酒,一口喝尽这“动员酒”。
      吃完后,李福宝示意他们动筷,一人夹起一块诱人的红烧肉,放进嘴里。
      肥而不腻,入口即化,香甜滑嫩,众人只觉得口腔里似乎来了场大爆炸。
      “我的天啊,福宝妹子,你这手艺真是不得了啊!我真的,就冲你这手艺都恨不得再卖十年身!”宋锤子一脸幸福的表情,张嘴赞叹道。
      “十年算什么,我能再卖二十年!只要让我天天,不,周周能吃到这道菜,做什么都行!”刘钉子激动地将自己的胸膛拍得噗噗作响。
      宋如树本来是笑看他们两人耍宝的,一听这话,觉着不对劲,忙正色道:“哎哎,这可不行,三年一到你们就自由了,到时候有多远跑多远吧,哪有抢着卖身的,就你们俩那小身板,等我长大后一根手指就能压死一个。”
      宋锤子跟刘钉子对视一眼,暧昧地挑了挑眉毛,嘿嘿笑了,没反驳宋如树的话,谁叫他现在是他们的主子呢!
      李福宝也跟着咧开嘴笑了,只是笑完后,心中不免有些感慨。
      人类啊,真是适应性最强的生物,谁能想到上一世冷面又龟毛的她现在会变成一个心大又抠门的村姑呢!
      不过当村姑挺好的,自在,想怎样就怎样,唯一需要考虑的事情就是挣更多的钱,让她跟小树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想起自己怀中的四十几两银子,她琢磨着除了将一应家用物品补齐外,剩下的钱得用来送小树上学堂了。
      之前因着宋智然自身才学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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