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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不谋而合[1/2页]

女海商 之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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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且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她也确定炉上所烹乃是今岁的新茶,并非他日日宿醉的酒,他所言并非醉话。可她偏偏挑不出半点错处,弃之没有错,他一字一句都是发自肺腑,而错的人是她。
      她没有再追问过往的承诺,因为再多问一句,得到的答案便是她心口上多出的伤痕,鲜血淋漓。
      她以为,他们之间是有默契的,不用承诺,彼此坦诚。只是时候未到,水到渠成而已。可她万万没有想到,她主动开口,得到的却是拒绝,可仔细想来,终归是她孟浪。
      杜且起身走出雅室,没有半分的犹豫与迟疑。
      上了马车,她吩咐杜平,明日便把结清账目的单据誊抄一份,送到沈家。
      春桃不解,问她:“三娘为何是誊抄的,这债他沈郎君接了,便与咱们没有干系了,何苦还要留存字据。”
      杜且还是留了个心眼,“话虽如此,但我始终与沈严不熟,而他能传这样的话给弃之,这个人必定还会有后手,不会如此善了。他说,他想重新迎我回沈家,无非是因为船坞在我手上,那是沈家最重要的家产。”
      接着,杜且又嘱咐杜平,“告诉沈家,回风号是我一手经办出海,回航时的物货我自会处理,请他不要插手。否则,公堂上见。”
      杜且做事,从不拖泥带水,能说一句绝不会说两句,对沈严也是如此,想要胡搅蛮缠,她不会给他这个机会。既已离开,就该彻底了断,就像罗氏对她那般,光明磊落地撇清干系。
      翌日,杜平遵照杜且的吩咐,把誊抄的留存字据和她当日签的债务契约亲手送到沈严的手中,也把她的话一字不差地带到。
      “三娘还说,她会亲自登门向八大商户讨回订立的契约,以沈郎君四年前的借据为准,同时她也会向知府衙门报备此事。从此以后,还请沈郎君不要再打扰三娘,三娘已不再是沈家的人,这是老太爷的意思。”
      杜且用了一日的时间,挨家上门讨回契约,因为沈严的死而复生是泉州城的大事,商户掌柜早已闻风而动,他们想要的也是沈严当年的借据,因此杜且没有费什么唇舌,很快便讨回了她的借据。
      源记是她最后才登门的商户,文染当家,但契约是刘能立的,杜且已经还了大半,现下又要取回,按原先的借据归还债务,她不该阻止。
      “可我家夫君说了,让沈郎君按你后面订的契约还钱也是可以的,并不一定拘泥于与家翁的借据。”文染对此并不赞同,“夫君与沈郎君是旧识,自幼一起长大,在沈郎君出海之前,他们颇有交情。”
      莫怪刘能不把源记交给刘南生,而是让文染打理。兄弟归兄弟,钱银要分清。同情是一回事,但白纸黑字立下的借据,还是要履行。否则,源记早晚会被败光。
      “源记是你做主,你自己看着办。”杜且没有多言,这是他们夫妻的事情,她一个外人不想干涉。
      文染摇头,“近期买卖愈发不好做了,市舶司博买以度牒支付,便有人拿着度牒上门要订瓷器。不是我不想收,而是度牒一日一个价钱,每日都有新度牒在市面上流通,价钱一低再低。可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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