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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最东处去过的城市是的上海,那是在碎城大学临近毕业以前。上海滩一直是一个遥远的梦。当年读小学那会儿追剧《上海滩》,见周润发围个白色围脖,身披大衣撑一把伞,和冯程程走在雪花飞扬中,帅到爆靓到极。
      我激动得鼻尖冒出鼻泡也学人家,扯个毛线毯子披肩上,手里举着把长杆黑色伞,扯一长条卫生纸挂在脖子上,在一片飘扬的碎纸屑中,我从屋里走到屋外,一头撞到老父怀中,被大骂一番,屁孩子又装相了,还不去帮你妈拾把柴火烧锅做饭!
      作为一个没见过世面的纯情学生仔,我第一次见到“鸡”是在上海滩。大概正是这个原因,从此后“大上海”作为一个记忆符号,长留在我心底挥之不去。它奠定了我对花花世界的认知观,以及我踏入社会以后,对浮华世界的理解与揣摩深度。
      抵达上海后,我混在一家酒店里端盘子,遇见一隔山打牛的老乡。老乡见老乡,两眼都泛光。老乡比我大几岁,我一见面开口就喊哥,关系一下子近了不少。他挺照顾我,他当时在酒店里任厨师,每次开工前工人们吃饭,他都会整不少好吃的特意留给我,还带我到他临时住地借宿过几次。
      一个月后,我离开这浮华的城市,就再也没有见过他。最使我难忘的是他带我去见识“失足妇女”那次,至今思之难忘。酒店向来下班晚,常规早的话,也要到晚上临近十一点才结束。话说那晚,老乡决定带我去见识一下真正的野鸡。
      按照他的说法,这个时间点正是鸡仔门出窝觅食的时间,所以让我一次看个够,但只看不搞,免得我少年荷尔蒙旺盛,不好控制容易出事。我想想这话倒也不是没有道理,赶紧表态说,一切听老乡安排。
      出了酒店我和老乡一前一后,顺着一条树荫遮蔽的路段,有心无意地往前走。路边灯光也不强,偶尔乍现的夏风,吹过燥热烦躁的身体,有种低劣的冲动在体内冲荡。一路上,我都用心在寻找老乡口中的失足妇女在哪里。走了好一段路,一只鸡也没发现,面黄肌瘦的,满脸充满的男人倒是看见不少。
      我问老乡,她们都还没出窝罢?怎么一只都没有。
      老乡做了个“嘘”地姿势,弯了下腰,一指前面不远处一棵粗壮的树荫下,低声道,看清了,那边有两个,往前走肯定还有很多。
      我有些急迫,小声道,我们走快些,我去看个究竟。
      老乡一把揪住我的衣领,“你给我站住。”他叫道,“你冲过去,人家以为你需要服务呢,不给钱你还能走掉么?”
      我摸摸空空如也的口袋,心说看鸡是小没钱是大,还是谨遵老乡法旨为妙。当时我在上海一家名叫海上阿叔的酒店里端盘子,一个月工资七百块,可惜端盘子刚几天,半毛钱还没拿到,不敢有半点造次。
      我问老乡,你是怎么判断她们一定就是失足妇女的?
      老乡说,经验加第六感,你现在跟在我身后,我们慢点走过去。我保证从她们身边经过时,一定会有人喊我们要不要服务。
      我不相信有这么灵验,激将他说,我才不信。
      老乡说,不相信?好罢,看哥的。
      老乡有点兴奋,估计是打算在我面前露两手,回头又和我嘀咕了几句,让我和他保持一定距离,装作陌生人,他在前面走,我跟在后面,并叮嘱我说无论他做什么我都不能出声,一定要装作毫不认识的样子。
      这个要求一点也不难。中国人的名声,在国际上传播最广的就是麻木,袖手旁观,熟视无睹。这个不用教我就会,自学成才。说干就干,我故意放慢了脚步,和老乡保持着六七步地距离,一前一后向前横扫过去。
      没走几步,老乡在我前面不远的地方,和一个站在树荫下的浓妆艳抹的女人擦肩而过。他又走了四五步后,停了下来,左右看了几下,回头把目光四十五度角停在了刚才走过去那女人身上。老乡刚刚那一套标准的示范动作,像极了望风的贼。
      我很想跟上去讨教他这是什么意思,但想到刚才的约定,我立即忍住了。老乡保持那个四十五度角,约有五秒钟的时间,然后又不骄不躁地走开去了。我没看出老乡这一套行为背后的含义,几许默默观战。正想着,刚刚那女人却已经跳出树荫,直直地跟了上去。
      我加紧速度跟上去,在距离那女人与老乡不远的地方,一个阴暗的角落里间的停了下来。这个是不易被察觉的地方,既能保证我听清两人之间的对话,也能看清楚那女人的样子。一想到我长这么大一来,将第一次亲眼看见一个失足妇女长什么样子,我的小心情激动得几乎要蹦出来。
      哎,帅哥,不?女人问道。——多少钱?老乡口齿清晰,饥不择食地问道。
      五百一次。——太贵。你给多少肯干?——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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